根据工作需要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自然资源部所属单位启动 2025 年度第二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
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拥有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条件。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与心理素质。
应届毕业生须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毕业证与学位证;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岁(1990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京外生源须满足办理进京落户政策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同样不超过 35 岁(1990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禁考期的;
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岗位 1:5 的比例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不设置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招聘单位门户网站(或官方公众号)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满分 100 分)的应聘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面试形式、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人选确定:设置笔试的岗位,按 “笔试成绩 50%+ 面试成绩 50%” 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不设置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各单位门户网站(或官方公众号)发布。
考察内容: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状况、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递补规则:若考察对象因个人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设置笔试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不设置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体检安排:考察对象需在单位指定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每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可联系招聘单位确认资格审查情况。
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信息不全、有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不得修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考生需密切关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及报考单位门户网站(或官方公众号),及时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附件1 自然资源部所属单位2025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