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与法律,品行良好,具备职业道德;
符合年龄要求,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港澳台及国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现役军人;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以往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舞弊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其他人员。
报名方式:①邮箱报名(jmsdxrsc@jmsu.edu.cn);②招聘会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邮箱):
《佳木斯大学 2025 年度 “黑龙江人才周” 招聘报名表》(附件 2);
《佳木斯大学 2025 年度 “黑龙江人才周” 招聘政审表》(附件 3);
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 “按期获证及研究方向证明”);
科研成果与证书材料(SCI/SSCI/EI 论文需附检索证明及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附立项通知书及参与名次证明);
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形式:直接参加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以试讲、业绩成果汇报、专业知识答辩为主;
成绩:满分 100 分,合格线 60 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用),总成绩 =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入围规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与复审人选,成绩并列时以学术成果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通过调阅人事档案、面谈等方式,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作为拟聘人选并书面告知。
公示:拟聘人员在佳木斯大学人才招聘栏目公示 5 个工作日;
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落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普通人员试用期 6 个月,初次就业人员 12 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则解除合同。
招聘进程信息均通过佳木斯大学人才招聘栏目发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环节后果自负;
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正式入职时需提供本 / 硕 / 博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人事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 / 委托任何机构办班,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佳木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4-8618393(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454-8618848(工作日)。
附件:
2.佳木斯大学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招聘报名表
3.佳木斯大学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招聘政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