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 号)及学校工作要求,上海戏剧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良好;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素养;
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工作积极负责,有团队协作意识、奉献精神及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仪表端正,语言文字能力突出,身心健康;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截止 2025 年 9 月 14 日满一年及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
报名平台:登录上海戏剧学院招聘系统(https://recruit.sta.edu.cn/,推荐使用 Google Chrome 浏览器);
截止时间:2025 年 9 月 14 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按岗位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考核内容: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考核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习考察等(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成绩计算:笔试合格线为本次笔试平均成绩,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 ×40% + 面试成绩 ×60%(均按百分制折算);
入围规则:按不低于岗位招聘数量 1:3 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体检:拟聘人员自行至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身体条件需符合岗位要求,体检报告交学校医务室认定;
政审:以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及诚信记录等。
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不少于 7 天;
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人事处按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有异议或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依查实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待遇: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按上海戏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诚信要求:报名资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62483221
联系邮箱:shangxizp@sta.edu.cn(此邮箱不接受简历报名,仅用于咨询)
上海戏剧学院
2025年08月29日
下载附件
附件1上海戏剧学院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岗位需求简章(2025年8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