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 “百万英才汇南粤” 计划及市人才强市要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 7 家优质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引进 47 名急需专业人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具体事宜如下: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广州市皮肤病医院
广州血液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
具备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与工作能力;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5〕9 号)入户条件;
满足公告及岗位具体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 / 公职,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未解除纪律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违纪审计 / 审查、司法程序未终结;
招录(聘)中违纪违规被记入事业单位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现役军人、非 2025 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报情形(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人员类型:分 2025 年毕业生(2025.1.1-12.31 获毕业证)、往届生(2024.12.31 前获毕业证)、不限三类;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可报;
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 2025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 3),专业名称需与目录一致(培养方向、辅修专业不作为依据);未列入目录的专业需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方可报考;
学历认证: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 + 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10 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经历可免社保证明,住培经历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在校社会实践不算);
资格证书:报名时需已取得有效非基层卫生序列专业技术资格证(公示中不算);
回避报备: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亲属情况报备表》(附件 4),漏填影响审核责任自负;
年限计算:年龄、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截止至报名首日。
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 9:00-9 月 21 日 17:00;
方式:网络报名(指定邮箱或系统,每人限报 1 个岗位);
材料: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材料、个人简历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5《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 2025 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报名程序》。
初审:引进单位审核报名信息,结果通过报名系统 / 邮箱反馈,不另行通知;
复查:初审合格者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名单、时间、地点在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材料不实 / 不全者取消考核资格,合格者进入考核。
由引进单位组建专家委员会,采用专业测试、面试、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考核(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合格线 70 分;成绩相同者按主评委评分排序,仍相同则另行考核;人数多于拟聘数时,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引进人员。
按考核合格者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广东省规定执行(费用由引进单位承担),复检未在 1 个月内得出合格结论视为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不合格或不配合导致考察受阻者取消资格,空缺岗位可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在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人员为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政策执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 /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诚信要求:资格审核贯穿全程,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培训声明: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相关辅导材料与本次引进无关;
时间承诺:在站博士后需承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出站 / 退站,2025 年毕业生需承诺同期取得毕业证 / 学位证,否则取消资格;
报到要求:拟聘人员需在公示结束后 2 个月内办聘用手续,3 个月内报到,逾期视为放弃;
回避规定: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要求。
咨询电话:020-87302871(报名相关问题);
监督电话:020-83220511(举报投诉);
解释权: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2日
附件:
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xls
5.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报名程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