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公开招聘简章为满足东营区部分事业单位、公立学校及国有企业的人才需求,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国有企业招聘相关规定,东营区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不得报考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由招聘单位网上进行,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交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复审在面试前进行,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1. 笔试:教育类、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卫生法规等);事业单位及国企管理岗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等);专业技术岗笔试为专业知识与公共基础知识结合,笔试时间:XXXX年XXXX日9:00—11:30,地点见考证。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或技能测试形式,卫生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操作,其他岗位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岗位匹配度、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国企岗位根据企业制度执行。
本简章由东营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问答FAQs
问:本次招聘对非全日制学历(如自考、成考)是否认可?
答:根据岗位要求,非全日制国家承认学历(如自考、成考、开放大学等)符合岗位专业和学历条件的可以报考,但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部分岗位明确要求“全日制”的除外,具体以岗位表备注为准。

问: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应届毕业生需提供: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需注明学历层次、专业及毕业时间);3. 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应届生可提供考试合格证明,聘用前需取得证书);5.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现场复审时需携带所有材料原件,无法提供者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