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作为长沙市的核心城区之一,始终致力于打造高质量教育体系,近年来通过公开招聘教师不断充实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最新发布的招聘信息,2023年芙蓉区教师招聘工作已全面启动,本次招聘涵盖幼儿园、小学、初中等多个学段,涉及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多个学科,旨在选拔优秀教育人才,满足区域教育发展需求,招聘对象以应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为主,同时面向社会吸纳具有教学经验的专业人才,报考条件严格遵循国家及长沙市教师招聘相关政策要求,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在招聘条件方面,应聘人员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学历要求方面,小学教师岗位一般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相符,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需二级乙等及以上);在职教师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具有2年及以上教学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骨干教师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应聘人员还需具备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活动。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X月X日至X月X日,应聘人员需登录长沙市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教师招聘专栏”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学经历证明(在职教师)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修改,资格初审由芙蓉区教育局负责,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内容分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教育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则根据不同岗位设置相应内容,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X月X日,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将在准考证中注明。
面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语言表达、板书设计、课堂组织及应变能力等,形式为片段教学(10分钟)和答辩(5分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侧重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等,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为吸引优秀人才,芙蓉区本次招聘提供了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职业发展平台,新聘用教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同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区教育局将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教学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助力教师专业,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评先、骨干教师选拔及职称晋升,芙蓉区作为长沙市的中心城区,教育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生活配套完善,能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过程透明、结果公正,芙蓉区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聘人员需密切关注芙蓉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时了解招聘动态,按要求参加各个环节的考核,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招聘相关通知,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芙蓉区对高素质教师的需求日益迫切,本次公开招聘为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和科学的考核方式,芙蓉区将选拔出一批热爱教育、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为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希望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踊跃报名,积极参与,共同为芙蓉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FAQs
问: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能否报考本次教师招聘?
答: 可以,根据招聘公告,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若取得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且学历、专业等符合岗位要求,均可报考,应聘小学语文教师岗位,需取得小学及以上学段的语文教师资格证书,且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若岗位有专业限制则需按要求)。

问:在职教师报考需要提供哪些额外材料?
答: 在职教师除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教学经历及同意报考意见),以及教学经历证明(如教案、获奖证书等,根据岗位要求提供),若为骨干教师,还需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或荣誉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