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多地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特级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旨在选拔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基础教育领军人才,以下综合各地教育局及学校官网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对特级教师招聘的岗位要求、申报条件、选拔流程及政策支持等进行详细梳理。

本次特级教师招聘覆盖基础教育各学段、各学科,重点面向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院校文化课教师岗位,部分省份还设置“教育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等特设岗位,要求应聘者具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主持过重大教育课题,北京市海淀区2025年计划招聘特级教师15名,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等主学科岗位占比60%,同时增设 STEM 教育融合创新岗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则面向全国引进10名基础教育特级教师,重点布局人工智能课程开发、生涯教育指导等新兴领域。
招聘流程一般包括个人申报、资格初审、专业考核、综合评审及公示聘任五个环节,专业考核是核心环节,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部分省份还引入“实践考察”环节,安排应聘者深入薄弱学校开展为期1个月的支教工作,实地评估其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的能力。

为吸引和留住特级人才,各地均出台了具有竞争力的激励政策:
Q1:非公办学校教师是否可以申报特级教师?
A:目前多数省份允许非公办学校教师申报,但需满足额外条件:一是在民办学校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满10年;二是需经所在学校推荐及当地教育局审核,确保其教学成果符合特级教师评选标准;三是若聘用,需按规定转入事业单位编制或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享受相应待遇,具体政策需以各地教育局当年招聘公告为准。
Q2:特级教师职称是否与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互通?
A:特级教师是国家为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设立的荣誉称号,不属于专业技术职称序列,但与中小学高级教师(正高级)职称享受同等待遇,获得特级教师称号后,教师仍可正常参加职称晋升,且在申报正高级教师时,其特级教师经历可作为重要加分项,部分地区规定,特级教师自动具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无需再参加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