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学开发岗位。根据各单位需要和就业困难人员意愿,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就业、社保、社会救助、残疾人服务等岗位,道路交通、环境卫生等城乡辅助性岗位,保洁、保绿、保安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工勤服务岗位,鼓励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物业管理开发托底性安置岗位,共开发公益性岗位2810个。二是拓宽援助对象。在明确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残疾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失地失林人员等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基础上,将高校毕业生、两年以上未就业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上岸渔民一并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三是落实扶持政策。对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800元,社保补贴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