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 号)文件规定与学校工作部署,上海戏剧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要求
(一)基本应聘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对工作抱有强烈责任心,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秉持爱岗敬业精神,品行端正,工作态度积极主动、认真严谨,具备团队协作意识与奉献精神,沟通协调能力突出。
仪表整洁端正,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工作需求。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有效期截至 2025 年 9 月 14 日及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
(二)具体岗位需求
各招聘岗位的详细要求,可查阅附表《上海戏剧学院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岗位需求简章(2025 年 8 月)》。
二、招聘工作流程
1. 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2. 资格审查环节
学校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应聘者需按应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3. 考核安排
学校将依据岗位需求组织考核,考核内容涵盖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操作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考核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习考察等。笔试合格分数线以本次笔试平均成绩为准,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 4:6 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进入面试的人选数量按照不低于招聘岗位数量 1:3 的比例确定。
4. 招聘工作评议小组评议
学校将组织通过考核的应聘者参与招聘工作评议小组评议,最终由评议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 体检与政审
拟聘人员需自行前往上海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身体条件需符合岗位要求,体检报告需提交学校医务室审核认定。
学校将把师德师风作为首要考察标准,遵循 “全面、客观、公正” 的原则,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与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6. 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上海戏剧学院官网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人事处将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随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若公示期间出现异议或存在其他影响聘用的情形,学校将根据查实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与注意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将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其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均按照上海戏剧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人员需确保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附件:上海戏剧学院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岗位需求简章(2025年8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