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发布的招聘信息,南沙卫生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已全面启动,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各类人才,涵盖医疗、护理、医技、管理等多个岗位,旨在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力量,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以下是具体招聘详情:

本次招聘单位包括南沙区中心医院、南沙区妇幼保健院、南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共15家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提供岗位236个,其中医疗岗位89个(含临床医生、中医师、口腔医师等),护理岗位76个,医技岗位43个(含检验、影像、药剂等),管理及其他岗位28个(含行政管理、公共卫生、科研辅助等)。
录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及广州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南沙区人才政策补贴:博士研究生可获安家费30万元,硕士研究生15万元,本科生5万元;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南沙区人才公寓,租金优惠至市场价的50%。
咨询电话:020-3468XXXX(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监督电话:020-3469XXXX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2号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岗位信息可登录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查询附件《南沙区卫生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相关问答FAQs
Q1:港澳居民应聘需要额外提交哪些材料?
A:港澳居民除需提交常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③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在线申请),材料需为中文或英文公证件,确保真实有效。
Q2:若已被录用但尚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是否可以报名?
A:部分岗位允许“先上岗、再考证”,但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岗位要求为“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或“持有执业资格证书者优先”;②应聘人员需在录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若已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尚未出成绩,可凭考试准考证报名,录用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证书,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表备注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