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提高村级工作水平,根据《关于开展“两平台一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当办发﹝2017﹞25号)精神,现将当涂县大青山管委会公开招聘村级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村级工作者2名,主要负责村级档案的整理和保管,日常文书和报表统计等工作;并负责本村村民“大管家”党群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事务;完成村“两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可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能够服务基层3年以上;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会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团员、退役军人优先,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至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3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分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9日-5月30日8:00-17:30(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大青山桃花社区为民服务大厅。
3、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两张,领取并填写《当涂县大青山公开招聘村级工作者报名表》,或通过网上发送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大青山管委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党工委、管委会审定。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1、笔试。笔试开考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笔试内容为村级工作综合知识,党在基层的政策法律知识,时事政治有关知识,公文写作等知识,按百分制进行闭卷测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5: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进行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5、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等额确定。
2、由大青山管委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3、对考察人选思想政治、历史、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审查。此期间自动放弃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从参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正式聘用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管委会纪检监察室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如出现空缺名额,空缺名额从参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得分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录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由大青山管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将录用人员分别安排到桃花社区。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后的待遇,参照村级同类人员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合格后,由村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一年一签,并报大青山党工委、管委会备案。
3、村级工作者社会保险由各村负责办理(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4、对村级工作者实行聘期考核,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大青山管委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钱晨
联系电话:0555-65690281304555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