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对象为 2025 年国内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包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特别注意:入学前签订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在校期间或两年择业期内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
拥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与心理素质;
符合回避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水利部关于近亲属回避的具体要求;
报到时须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匹配的素质和能力;
符合办理北京市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 30 周岁(1995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90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禁考期的;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符合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条件。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11 日 12: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方式:需登录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s://www.slrsks.cn)进行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本次招聘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仅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且须遵守诚信承诺制,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提供相关材料,并填报近亲属在水利部系统的从业情况。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标准: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人事处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08 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 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开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以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应聘;若毕业院校未分设二级学科,或所学学科专业不在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要求学科专业类同,报考人员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开考比例: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 3:1 方可开考,若未达到该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笔试:采取线下形式,由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 1:5 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比例不足 1:5,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笔试预计在 8 月上旬举行;
面试:采取现场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 70 分,由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组织实施;
成绩核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若排名第一的考生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经与用人单位协商研究后,可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考试信息查询: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人员名单等事宜,将在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网站、中国水利人才网及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人选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 1:1 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体检安排:体检由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统一组织,相关费用由该局承担。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方式: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会同用人单位,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本人面谈、函调等适当方式,对拟聘用人选开展考察。考察重点包括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核查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拟聘人选确定:结合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经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党委集体研究审议后,确定拟聘人选;
公示要求:拟聘人选名单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水利人才网、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及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聘用手续办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及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考生需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将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10-63204490
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4393
监督受理电话:010-63204475
附件2 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在京单位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