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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2025 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公益二类事业编招 6 人,9 月 1 日起报名

来源: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 时间:2025-08-30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市市场监管委直属财政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国家口岸药检所、疫苗批签发机构),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6 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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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招聘信息

(一)单位与岗位概况

  • 单位性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财政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定药品、生物制品、化妆品等质量监督技术依托机构,具备 8 大领域检测能力(含疫苗批签发);

  • 招聘规模:6 人(高层次人才);

  • 岗位详情:具体岗位名称、专业要求、学历技能等,详见《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2025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第二批)》(附件 1)。

(二)人员管理与待遇

  • 编制性质: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 薪酬福利:按国家和天津市事业单位政策标准执行工资福利及待遇;

  • 聘用合同:由市药检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 年龄要求:岗位要求 35 周岁及以下的,为 1989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3. 工作经历:2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需截止 2025 年 9 月累计满 24 个月(岗位有要求的需满足);

  4. 具备岗位所需专业(依据教育部 2022 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学历及技能条件;

  5.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 符合事业单位回避有关规定;

  7. 满足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1)。

(二)招聘对象

  • 应届毕业生:2025 届高校毕业生;

  • 视同应届:2023、2024 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 社会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在职或非在职人员。

(三)不得报考情形

  1. 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 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 公务员 / 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作弊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关键安排

(一)信息查询与咨询

(二)报名(邮箱报名,不收费)

  1. 报名时间:2025 年 9 月 1 日 - 9 月 10 日(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邮箱:rsk@tjyjy.org(邮件主题命名为 “姓名 + 招聘部门(序号)”);

  3. 需提交材料(PDF 格式扫描件,内容清晰完整):

    • 《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2025 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 2,需承诺人签字);

    • 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及认证报告(国外学历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

    • 职称证书、科研项目经历材料、劳动合同 + 社保缴费证明(工作经历佐证);

    • 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照片;

    • 暂无法提供的材料需提交《承诺书》(附件 3),并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补齐(逾期视为放弃)。

(三)资格审查与复审

  1. 资格审查:市药检院在受理报名后 48 小时内以邮件回复结果,未通过者告知原因,报名截止前可再次提交;

  2. 资格复审

    • 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 98 号 A 座 303 室;

    • 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者发放《准考证》;

    • 注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虚假材料者取消资格。

(四)考核(直接考核方式)

  1. 考核内容: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问题解决能力,及综合分析、创新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2. 考核形式:专家出题(2 套随机抽 1 套),5 人考官组评分,满分 100 分,及格线 60 分(未达线不得进下一环节);

  3. 考核要求:需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得参加;

  4. 成绩公布:考核结束当场宣布成绩,7 个工作日内在市市场监管委、市药检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1. 体检

    • 人选:按 1:1 比例依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成绩并列则主考官评分高者优先);

    • 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费用自理,复检仅限 1 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 放弃处理:非组织原因未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 考察

    • 主体:市药检院组织,通过查档案、个别谈话、查信用记录等方式,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资格条件等;

    • 结果: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递补

  1. 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平台公示 7 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手续,有实据问题者不予聘用;

  2. 递补:体检 / 考察不合格、公示影响聘用、自愿放弃等导致岗位空缺的,按考核成绩递补(同一环节递补不超过 2 次,成绩并列主考官评分高者优先)。


附件:

1.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第二批).xls

2.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3.承诺书.doc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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