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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蛟河市事业单位面向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蛟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9-01 作者:林主任 浏览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求,蛟河市事业单位拟面向 2025 年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2025 年蛟河市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5 人,招聘岗位的具体人数、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 1《2025 年蛟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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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且满足国家、军队关于高校毕业生征集条件,于 2025 年秋季在蛟河市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男性公民。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 年龄符合省政府和省军区征兵命令中的相关要求。

  5. 拥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资格条件

  1.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事先征得定向、委培单位的书面同意。

  2. 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经有用人权限的主管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

(三)不得报考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正接受纪律审查,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司法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2.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公职人员。

  4.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在读,且尚未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的人员。

  5. 往年参与义务兵征集(含二次入伍)但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6. “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特岗教师” 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回避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参与方,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回避。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仅限征兵体检、政治考核均合格的男兵预征对象报名,每人仅限选择 1 个岗位,可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5 年 9 月 1 日 —9 月 5 日(工作日 8:30—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 地点:蛟河市新区红叶大街 59-2 号蛟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联系电话:0432-67250751

(四)资格审查

由蛟河市人社部门牵头,联合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岗位条件现场审核材料并确认结果。报名者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 附件 2《2025 年蛟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需按要求填写完整)。

  3. 在编在岗人员需额外提供附件 3《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

  4.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

  5. 二次入伍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附件 4《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如有)。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仅组织面试,由蛟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组织实施:


  •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 100 分,及格线为 60 分,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需考生按通知要求领取)。

  • 若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退役,且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聘用;无优先条件的,需通过第二轮面试确定最终人选。

六、拟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ohe.gov.cn/)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递补;公示期结束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七、签订协议书

公示无异议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人员,需与入伍地县(市)区的编制、人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征兵办,共同签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岗入伍退役安排协议书》(简称《退役安排协议书》)。
若公示期间收到对拟聘人员的异议且一时难以查实,将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签订协议;截止新兵起运仍未查实的,取消其签订资格。

八、退役安排

受聘人员服满义务兵役退役后,需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接收意见及《退役安排协议书》,到入伍地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办公室报到。相关部门(编制、人社及接收单位)需在其报到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落编落岗手续办理。

九、有关规定

(一)服务年限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的,原则上不得调离原招聘单位。

(二)退役后不予落编上岗情形

  1. 因个人原因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2. 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处罚的。

  3. 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按军队相关规定安置)。

  4. 退役后符合国家其他安置政策,且自愿选择其他安置方式的。

  5. 退役后无正当理由超过 30 天未按规定报到的。

  6. 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情形。

(三)纪律要求

  1.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资格审核、面试、报到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 应征高校毕业生从征兵报名至入伍起运前,若未被批准入伍或被查明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其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3.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视情节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已聘用的,立即解除合同并清退,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4. 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认定和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平台

所有招聘相关通知、公示等信息,均通过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ohe.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咨询服务

报名细节及政策疑问,可参考附件 1 或拨打报名联系电话咨询;招聘计划未经蛟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公告未尽事宜,将通过蛟河市人社局补充公告说明。

附件:附件1:1.2025年蛟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

附件2:2.2025年蛟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附件3:3.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

附件4:4.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

蛟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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