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原文未提及单位具体情况,可补充单位核心职能: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是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医疗保障、罪犯医疗救治、社会公共医疗服务及相关医疗科研、教学等工作,具备专业的医疗团队与完善的医疗设施。)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责任感。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
符合《岗位表》中具体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条件(详见附件)。
2025 年应届毕业生须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学历学位证等,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应回避的人员。
尚处于国家或四川省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的失信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人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1 份);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1 份);
学历证、学位证(1 份,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在读证明,入职前补交正式证书);
《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合格证等,1 份);
个人获奖证书、业绩证明等补充材料(1 份,非必需但可优先参考);
《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 2025 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需提交 word 版及本人签字按手印后的扫描件(PDF 版)。
将上述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格式为 “姓名 + 报考岗位名称 + 专业”(例:“张三 + 内科医师岗 + 临床医学”);
发送至报名邮箱:491248652@qq.com;
注意事项:《报名表》所留联系电话、邮箱需准确无误,招聘期间保持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审查主体:由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对照公告及《岗位表》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审查结果通知:报名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向审查合格者发送面试(或笔试)通知书(扫描件),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开考比例要求: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通过初审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需不低于 3:1,未达比例则取消该岗位,取消情况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
审查时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规定,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增设条件: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超过 15 人,需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前 15 名进入面试(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
笔试性质:仅作为筛选手段,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具体时间、地点见通知。
开考要求: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 3:1,且进入面试人数不超过 15 人;若因缺考导致比例不足,面试仍正常进行。
面试内容:重点考察报考者的专业能力(如医疗专业知识、临床操作思路)、相关工作 / 学习经历匹配度、沟通协调能力、抗压能力等。
面试形式:以结构化面试 + 专业问答为主,具体形式、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成绩标准: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 75 分,成绩低于 75 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现场告知并签字确认。
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相关规定豁免;残疾报考者以 “能否正常履职” 为核心判断标准。
组织:由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注意事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 7 日内申请 1 次复检(需到非原体检医院),复检结论为最终结果。
递补:因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员确定规则依次递补;若所有面试人员均不合格或无递补人选,不再递补。
考察依据: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 号),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 / 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回避情况。
材料核实:核查报考者人事档案、学历学位证明、资格证书等材料的真实性,确认报考资格。
递补规则:考察中取消资格或考察合格者公示前放弃的,按体检递补规则依次递补;无递补人选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需提供具体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公示结果处理: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有严重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问题未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
公示后放弃或取消资格的,不再递补。
材料提交:公示无异议人员需按通知提交以下材料:
在职人员: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
所有人员: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
审核与聘用:医院审核材料真实性后,按规定办理备案(核准)及聘用手续,兑现工资待遇;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未按规定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执行人事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报考者违反招聘规定(如伪造材料、作弊)的,取消其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纪违规且记录期限为 5 年或长期的报考者,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聘用参考依据。
附件:1.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