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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招聘卫生人员,有何具体要求?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5-10-27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最新发布的睢宁县公开招聘卫生人员相关信息,本次招聘工作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组织,旨在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招聘公告于2023年10月正式发布,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计235名,涉及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多个单位,招聘岗位涵盖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多个专业,学历要求以大专及以上为主,部分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对应聘者的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有具体规定。

睢宁招聘卫生人员,有何具体要求?

招聘流程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9:00至10月20日16:00,报名入口为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11月3日9:00至11月5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为11月12日上午,科目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门,《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水平,《综合知识》则涵盖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等内容,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环节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沟通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睢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社会人员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如全科医生、儿科医生等紧缺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招聘单位明确,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按照国家及睢宁县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同时享受岗位津贴、绩效工资等待遇,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县外事业单位。

睢宁招聘卫生人员,有何具体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睢宁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是睢宁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卫生人才,将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缓解基层医疗资源短缺问题,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密切关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睢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最新通知,及时了解招聘动态,按要求准备报名材料,确保顺利完成报名和考试。

相关问答FAQs:

睢宁招聘卫生人员,有何具体要求?

  • 问:本次招聘对执业资格证书有何要求?哪些岗位可以不提供?

    答: 本次招聘岗位中,临床医生、护理人员、医技人员等岗位均要求应聘者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如临床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医学影像技师等资格证书,且证书必须在报名时已取得或按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校开具的“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作为替代,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正式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部分辅助岗位(如公共卫生协管员、信息统计员等)对执业资格无要求,但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

  • 问:笔试和面试的具体地点在哪里?是否提供住宿和交通补贴?

    答: 笔试地点设在睢宁县城区内具体学校(以准考证标注为准),面试地点为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地点,具体地址将在面试通知中明确,本次招聘不统一安排住宿,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为鼓励外地优秀人才应聘,对最终被聘用且户籍或人事不在睢宁县的人员,可凭车票、住宿发票等凭证,在入职后3个月内按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和住宿补贴,补贴标准为:省外人员最高1500元,省内苏北以外地区人员最高1000元,睢宁县以外苏北地区人员最高500元,具体报销流程需参照聘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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