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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吉林市龙潭区事业单位面向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吉林市龙潭区 时间:2025-09-01 作者:连主任 浏览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吉林市龙潭区事业发展实际需求,现面向 2025 年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2025 年吉林市龙潭区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5 人,各岗位的具体人数、资格要求等详细信息,详见《附件 1:2025 年吉林市龙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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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1. 符合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

  2. 符合国家、军队关于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的相关条件;

  3. 2025 年秋季在吉林市龙潭区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男性公民。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纪律意识强,品行端正,无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记录;

  3.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4. 年龄符合吉林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征兵命令中的相关规定;

  5. 拥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资格条件

  1.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事先征得定向、委培单位的书面同意;

  2. 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主管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不得报考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正接受纪律审查,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公职人员;

  4.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在读,且尚未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的人员;

  5. 往年参与义务兵征集(含二次入伍)但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6. “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特岗教师” 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参与方,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回避。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仅限征兵体检、政治考核均合格的男兵预征对象报名,每人仅限选择 1 个岗位,可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5 年 8 月 29 日 —9 月 4 日(工作日 8:30—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 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 65 号龙潭区人民政府 623 室(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 联系电话:0432-63041823

(四)资格审查

由龙潭区人社部门牵头,联合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岗位条件现场审核材料并确认结果。报名者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 《附件 2:2025 年吉林市龙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需按要求填写完整);

  3. 在编在岗人员需额外提供《附件 3: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4.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

  5. 二次入伍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附件 4: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退伍证,以及立功受奖证书(如有)。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仅组织面试,由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


  •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 100 分,及格线为 60 分,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需按通知要求按时领取);

  • 若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如在吉林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退役,且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聘用;无优先条件的,需通过第二轮面试确定最终人选。

六、拟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龙潭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t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递补;公示期结束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七、签订协议书

公示无异议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人员,需与入伍地县(市)区的编制、人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征兵办,共同签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岗入伍退役安排协议书》(简称《退役安排协议书》)。
若公示期间收到对拟聘人员的异议且一时难以查实,将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签订协议;截止新兵起运仍未查实的,取消其签订资格。

八、退役安排

受聘人员服满义务兵役退役后,需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接收意见及《退役安排协议书》,到入伍地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办公室报到。相关部门(编制、人社及接收单位)需在其报到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落编落岗手续办理。

九、有关规定

(一)服务年限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的,原则上不得调离原招聘单位。

(二)退役后不予落编上岗情形

  1. 因个人原因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2. 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处罚的;

  3. 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按军队相关规定安置);

  4. 退役后符合国家其他安置政策,且自愿选择其他安置方式的;

  5. 退役后无正当理由超过 30 天未按规定报到的;

  6. 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情形。

(三)纪律要求

  1.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资格审核、面试、报到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 应征高校毕业生从征兵报名至入伍起运前,若未被批准入伍或被查明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其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3.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视情节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已聘用的,立即解除合同并清退,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4. 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认定和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平台

所有招聘相关的通知、公示等信息,均通过龙潭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tan.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避免错过重要信息。

(二)咨询服务

报名细节及政策疑问,可参考附件 1 或拨打报名联系电话咨询;招聘计划未经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公告未尽事宜,将通过龙潭区人社局补充公告说明。

附件:1.附件1:2025年吉林市龙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

2.附件2:2025年吉林市龙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3.附件3: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

4.附件4: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

吉林市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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