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是当时当地政府为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才结构而开展的重要人事举措,旨在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满足教育、医疗、综合等多个领域的人才需求,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吸引了大量高校毕业生和社会求职者关注,具体流程和内容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高邑县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高邑县制定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计划招聘人数共计XX名(注:实际人数需参考官方公告,此处以常见规模为例),涉及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以及部分综合管理岗位,招聘范围主要为全国普通类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部分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面向社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开放,应聘人员需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年龄、资格等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部分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可适当放宽。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岗位覆盖教育、医疗、综合三大类,具体条件如下:

此次公开招聘为高邑县注入了新鲜血液,缓解了基层单位人才短缺问题,也为求职者提供了稳定的职业发展平台,整个过程体现了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选拔了一批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为当地教育、医疗及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Q1:高邑县2018年招聘对非全日制学历的应聘者是否开放?
A1:根据2018年招聘公告,大部分岗位要求“全国普通类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学历(如自考、成考、网教等)一般不符合报考条件,除非岗位备注中明确“非全日制学历可报”或“具有相应学历即可”,建议应聘者仔细阅读岗位表中的“学历性质”要求,如有疑问可咨询招聘单位(电话:0311-XXXXXXX)。
Q2:招聘后服务期内可以调动或辞职吗?
A2: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调动,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的,需按聘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退还培训费用等),且未满服务期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岗位,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动的,需经原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