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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性骚扰的法律责任与企业防范措施:从民法典到实际案例分析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12-20 作者:当涂招聘 浏览量:

职场性骚扰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人格尊严,还关系到企业形象。 《民法典》从法律角度规定了如何认定性骚扰,并明确了有关单位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性骚扰的义务。企业应建立规章制度,切实保证工人处于安全、卫生、无暴力的工作环境中,才能实现长期稳定发展。

针对“阿里巴巴男主管殴打女员工”案,8月14日晚,山东省济南市公安机关通报,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嫌强迫猥亵罪。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随着《民法典》以法律形式明确用人单位的反性骚扰责任,如何构建预防职场性骚扰的合规体系、完善规章制度,成为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工作场所性骚扰表明雇主有责任

能源行业某国企法务人员陈方在几天来的企业合规建设分享会上一直在思考如何详细阐述预防职场性骚扰的制度建设。

从事法律工作8年,陈芳发现,一些企业有关员工切身利益保护、人文关怀的规章制度建设并不完善。她坦言,“大家都认为职场性骚扰很少发生,也很少被讨论,更不用说有成文制度了。”

事实上,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条例》都规定了用人单位预防性骚扰的责任。今年正式实施的《民法典》首次从法律角度明确要求有关单位履行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

民法典第1010条第1款规定,某人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言语、图像、身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依照下列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法律。第二款明确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理等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隶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职场性骚扰在行为方式和法律责任方面都有其特殊性。”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劳动关系研究院法学院院长沈剑峰解释道,“职场中的上下级管理关系和封闭的职场很容易导致利用这种关系和地点实施性骚扰,给劳动者的维权带来压力。正是因为性骚扰的发生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工作条件有关,所以法律专门要求用人单位履行预防性骚扰的义务。骚扰和尊重工人的尊严也是雇主体面工作的义务。”沈剑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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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明确雇主预防性骚扰的义务

“构建预防职场性骚扰的规章制度,也是用工管理的需要。《民法典》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履行预防性骚扰的义务。如果单位不通过规定落实到内部用工管理制度中, ,可能会导致用工管理困难。”沈剑锋指出,“一般情况下,根据现行劳动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防止性骚扰的规定,就不能依法解雇实施性骚扰的员工。”

记者发现,民法典颁布后,出现了一些涉及职场性骚扰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于用人单位能否以劳动者实施性骚扰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法院给出了解释。

近日,上海浦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刘某偷偷拍下职场女同事的照片,并配上“老婆”等字样,发到朋友圈。他还多次通过短信、微信骚扰她。因刘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中“禁止性骚扰”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刘某认为公司解散违法,将其告上法庭。经审理,法院未支持刘某的诉讼请求。

还有一起案件,2017年9月,小玲入职后遭到公司“大领导”丁某多条含糊不清的微信骚扰。小玲向部门主管王某求助,但王某未采取主动措施,后因严重违反《员工手册》和《商业行为准则》而被公司解雇。王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6万余元,但未获支持。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4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公司“解散合法”、“无需赔偿”是法院在上述两起案件中给出的答案。法院在判决中明确了审理依据——公司在《员工手册》中明确提出“禁止性骚扰”,并充分告知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还强调了雇主防止性骚扰的义务。在刘女士被解雇一案中,法官指出,用人单位的解雇是“履行预防和制止女职工性骚扰法定义务的具体体现”。主审王解职案的法官提醒,“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细致的防止性骚扰的措施,力争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形成企业全体员工预防性骚扰的整体合力。”

尊重员工人格是企业基本价值观

张琪是北京一家酒店的人力资源经理。八年前,多名酒店服务员在离职后反映,一名酒店男经理与多名女下属关系暧昧,并根据她们的亲近程度在工作安排上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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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酒店解雇了该男员工,并开始实行“多重在场原则”和“跃层反思原则”。张奇解释道:“就是男上级不准与女下属交谈,也不准安排在单独的封闭空间内工作;举报性骚扰问题的员工允许跳级。”

不过,张奇坦言,这两点并未形成书面规章制度,只是在例会或员工开放日时口头强调。他还表示,企业在执行层面存在一定困难。 “比如,企业没有执法权,取证困难。此外,如何保护员工隐私也是一个问题。”

作为北京一家上市软件服务公司的法务总监,李慧向记者介绍了公司建立的反性骚扰机制:《员工手册》《员工守则》中明确规定“禁止性骚扰”并在员工入职培训中宣讲;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热线和邮箱地址;接到举报后,人力资源部、内控部、法务部将联合介入调查。

“近期社会热点事件发生后,公司在高层沟通会上明确提到,要重点关注职场性骚扰问题,准备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李辉说道。

近日,全国妇联权益部推出《防治工作场所性骚扰指导手册》,为用人单位如何预防和控制工作场所性骚扰提供指导,包括建立健全制定防治工作场所性骚扰的规章制度、开展教育培训、设立专门机构、明确处理程序等。

“现代企业要实现稳健、长远发展,必须拥有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对环境、妇女、工人、消费者等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沈剑锋表示,“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自由等,是企业应树立的价值观,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保障。”

(应受访者要求,方辰、张琪、李辉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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